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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交易公告5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交易公告5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交易公告         (2008)第5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现将编号为JK2008-112等33宗地挂牌公开交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示时间:

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9时—2008年12月13日(星期六)14时。

二、挂牌交易时间:

2008年12月14日(星期日)9时—2008年12月23日(星期二)14时(节假日不休息)。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报名手续。

境外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竞买人(公司、企业、组织)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事馆认证。

中国香港地区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

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比照中国香港地区执行。

以上文件以外文文字书写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所有文件以中文为准。

五、竞买保证金及监管资金:

有资格的竞买者参加竞买前应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监管资金(具体金额及币种详见《挂牌交易地块竞买文件》)。参加挂牌交易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和监管资金到帐时间截至2008年12月22日15时止。

六、有关竞买的正式文件自2008年12月12日9时起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领取。

七、挂牌地点: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

八、此前公告内容与本次公告相抵触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六楼。

网上查询: www.syland.com.cn

联系电话:(024)25815498

联系人:苏文龙、孙金甲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