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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赣市土告字[2008]51号


江西省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赣市土告字[2008]51号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赣市土告字[2008]51号

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挂牌起始 价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元/㎡/次)

准入

行业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地块一

赣乐电子南侧

2283.11

工业

≥1.2

≥40%

≥20%

50

252

18

10元/㎡/次或其整数倍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地块二

金岭路南侧、工业二路东侧

18759.81

工业

≥0.7

≤40%

≤20%

50

252

140

10元/㎡/次或其整数倍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21

地块三

潭东镇白鹭湖赣州出口加工区

37892.18

工业

≥1.29

≤35%

≤20%

50

120

130

10元/㎡/次或其整数倍

兴建电子标准厂房

 

地块四

迎宾大道南侧、金潭大道西侧

9000.98

商业(汽车4S店)

≤1.0

≤50%

≥20%

40

490

130

10元/㎡/次或其整数倍

 

 

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分别以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编号2008-053、2008-059、2008-060、2008-06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境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地块四竞买的必须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工业用地不设底价,商业用地设有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3日至2009年1月13日,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3日至2009年1月13日,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部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17时,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挂牌时间:2009年1月4日9时至2009年1月15日15时30分。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三楼、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  0797----8155059、13979707835 

王女士  0797----8390876、13767730286

姚女士  0797----8390876、13907977922

九、竞买保证金和土地成交价款缴入帐户

开户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赣州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2885000103100000098

 

                                                                                                     200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