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东溪村16号工业地块、横村镇城东村19号工业地块出让公告 桐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桐土工业出让告字[2008]123号、124号
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桐庐县分水镇东溪村16号工业地块、横村镇城东村19号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m2)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土地用途 |
项目行业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买资格及要求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分水镇东溪村16号工业地块 |
分水镇东溪村 |
5767 |
150 |
工
业
|
化工产品制造业 |
≥0.5 |
≥35% |
≤15% |
50年 |
227 |
26 |
具有一定投资能力的化工产品制造业生产企业 |
横村镇城东村19号工业地块 |
横村镇城东村 |
231 |
115.6 |
纺织业 |
≥0.8 |
≥35% |
≤15% |
50年 |
230 |
1 |
具有一定投资能力的纺织业生产企业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能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2日起至 2009年1月16日间的工作时间内,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2日起至 2009年1月16日间的工作时间内,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将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特殊情况不能当场确认的,将在2009年1月16日下午16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7日至2009年1月20日下午16时的工作时间内;加价幅度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七、截止到2009年1月20日下午16时止,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保证金:竞买人在2009年1月16日下午15:30前交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到以下帐户:
户 名: 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 号: 33001617135053004225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64217662 64217661
联 系 人: 洪 先 生 王 小 姐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08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