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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08]第31号


吉林省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08]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编号

地块座落


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

准入
产业
类型

规划指标

投资强度

土地
级别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系数

(万元/公顷)

(元)

2008-55

丰满区滨江东路

5520.63

工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0.7

≥30%

≥3105

四级
五级

50年

2,046,460

2008-57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C4路

14682.04

工业

农副食品加
工业

≥1.0

≥30%

≥1555


四级

50年

5,671,606

2008-58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B2路

29997.56

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0.6

≥30%

≥2070

四级

50年

12,475,223

2008-59

船营区沙河子乡沙河子村

1968.67

工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7

≥30%

≥1245

四级

50年

744,589

2008-60

船营区越北镇育林村

5017.03

工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7

≥30%

≥1245

四级

50年

1,812,674

2008-61

江北乡北山村

10886.75

工业

专用设备制
造业

≥0.7

≥30%

≥2485

五级

50年

3,709,799

 

    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挂牌。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各宗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市规划局的正式批准文件,开发建设手续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吉林市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挂牌出让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

公告时间:20081114日至2008124日。

挂牌出让时间:2008125日上午9时至20081218日上午9时。

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及因特网报价。

挂牌出让地点: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处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11249时至12 16日上午9时止到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处报名登记、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详细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报名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1216日上午9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加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交纳帐号

开户单位:吉林市土地招拍挂保证金代收代缴专户                                                                 

行:吉林银行解放大路支行             

帐    号:64001201110019868                

联系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路1800号       

联系人:常笑晖    刘美辰                   

联系电话:2469019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