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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广东省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21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定于2009年7月8日至2009年8月11日,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西侧普通仓库用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土地出让
年限
规划设计主要条件
用地
总面积
(平方米)
实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停车场(库)面积
G2009- 24
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西侧
79385.6 (折119.078亩)
79385.6
(折119.078亩)
普通仓库
用地
(W1)
50年
0.6,
2.0
47577平方米,≤158591平方米
40%
20%
100米
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7%,并满足项目实际需求进行配设
其他规划要求
1、本用地应与东侧用地统一规划建设。
2、建筑主朝向间距不少于0.8H,山墙次朝向间距不少于10米,并符合消防、安全及仓库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
3、应退缩南侧、北侧及西侧用地红线不少于5米,并满足建筑间距以及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
4、参照广达大道步道标高进行设计。项目内部宜结合地形条件进行竖向设计。
5、未涉及条款参照《广达大道西侧物流项目(国有用地部分)规划条件》执行。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条件及其他规划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起始价(总价)和增价幅度为:
(一)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670万元整;
(二)增价幅度每次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挂牌出让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整。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8日至2009年8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长平路100号二楼)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100元)。也可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ttdjy.cn浏览、查阅。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7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长平路100号二楼)提交书面申请和到指定的银行帐户缴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达帐)和竞买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7日下午4时整。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参加竞买申请条件的,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给予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和报价截止时间:
(一)挂牌时间: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11日下午4时整;
(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和下午2时30分至4时(节假日除外);
(三)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8月11日下午4时整。
八、挂牌出让地块以现状挂牌出让,实用地面积范围的土地平整及配套概由竞得人负责。
九、挂牌出让地块必须按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十、挂牌出让地块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条件不得改变。
十一、挂牌出让地块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2年内建成投产。
十二、竞得人不得以未投入项目上盖物建设的净地整片或分割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十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
十四、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即与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内容包括:挂牌人和竞得人的名称、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濠江区项目用地建设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十五、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十六、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2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
咨询电话:(0754)88488381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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