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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义乌“福彩公益助学”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浙江省义乌“福彩公益助学”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义乌市困难群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五保、城镇“三无”对象和因就学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中的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贫困学生,都可是向政府申请助学救助,助学资金由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从公益金中支出。具体就学救助的标准是:本科学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中专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助学救助一直延续至救助对象完成高等教育,具体救助工作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据了解,2009年义乌市已救助大中专贫困学生9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4.7万元(不含省中心组织的百万助学活动资助对象)。